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72

72.⑶它是如何过去

72.⑶它是如何过去的。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描述了,那里描述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最后审判(50-51节);对天主教徒的最后审判(61-63节),因为他们也在自己的地方构成先前的天。还需要说一说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以及由他们所构成的先前天是如何过去的,他们也被称为改革宗和福音派。如前所述(67节),审判只发生在那些构成先前天的人身上。

这些人接受评估并被带入自己的内层之后,就彼此分离,并照着他们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以及他们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而被分门别类,然后被投入与他们的爱相对应的地狱。他们的地狱在中间区域的四围,因为如前所示(48节),新教徒在中间,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最外围。那些没有被投入地狱的人则被赶到旷野。不过,其中一些人被送往南部和北部的平原,在那里形成各个社群,并接受教导,为天堂作准备;这些人就是得救或被保存的人。

但在此详细描述这一切如何发生是不可能的,因为对新教徒的审判持续的时间比其他人更长,并且是分阶段逐步进行的。鉴于我的所见所闻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事,所以我将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依次呈现这些细节。

揭秘启示录 #470

470.“他右脚踏海

470.“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主将整个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置于祂的看顾和统治之下。“海与地”表示整个教会;“海”表示外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地”表示内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398节)。“脚踏它们”表示使所有人都服从祂自己,因而将他们轩于祂的神性看顾和统治之下。主在地上的教会在众天堂之下,故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下经文: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马太福音5:34,35)
我要使我脚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你派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说的是主。之所以“右脚踏海”、“左脚踏地”,是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不像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那样如此自行确认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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