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⑶它是如何过去的。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描述了,那里描述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最后审判(50-51节);对天主教徒的最后审判(61-63节),因为他们也在自己的地方构成先前的天。还需要说一说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以及由他们所构成的先前天是如何过去的,他们也被称为改革宗和福音派。如前所述(67节),审判只发生在那些构成先前天的人身上。
这些人接受评估并被带入自己的内层之后,就彼此分离,并照着他们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以及他们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而被分门别类,然后被投入与他们的爱相对应的地狱。他们的地狱在中间区域的四围,因为如前所示(48节),新教徒在中间,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最外围。那些没有被投入地狱的人则被赶到旷野。不过,其中一些人被送往南部和北部的平原,在那里形成各个社群,并接受教导,为天堂作准备;这些人就是得救或被保存的人。
但在此详细描述这一切如何发生是不可能的,因为对新教徒的审判持续的时间比其他人更长,并且是分阶段逐步进行的。鉴于我的所见所闻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事,所以我将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依次呈现这些细节。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表那些分离之前,或通过其他人,或凭自己而具有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认知的知识、学识渊博,却未照之生活的人。若非知道“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为奴的和自主的”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人依次表示所有这些事。就灵义而言,“君王”表示那些具有真理的人;“大臣”表示那些具有良善的人;“富户”表示那些具有对真理的认知之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具有对良善的认知之人;“勇士”表示那些有学问的人;“为奴的”表示那些具有诸如从他人、因而从记忆所获取的那类事物之人;“自主的”表示那些具有诸如凭自己、因而凭判断所获取的那类事物之人。然而,通过圣言证实所以这些名号表示这些事物,需占用大量篇幅。前面已经说明“君王”(20节)、“富户”(206节)分别表示什么;至于“大臣”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伟)大”(great)论及良善(896,898节)。下面将看到,“勇士”,以及“为奴的”和“自主的”是指那些或从他人或凭自己而拥有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拥有这些事物,却没有照之生活,是因为恶人,哪怕是最坏的人,也能拥有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之知识和理解,还能学富五车。但他们没有照之生活,故并非真地拥有它们。只停留在认知,而非同时应用于生活的,并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之外,好比在门口。不过,同时应用于生活的,就在此人里面,在他里面好比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得以保留,而前者遭到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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