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67

67.还必须知道的是

67.还必须知道的是,它虽被称为“先前的天”,但并不包括生活在主降世前的任何人,而完全由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组成。因为如前所示(33-39节),每个教会的末期都有一次最后的审判;那时,先前的天堂被废除,一个新天堂被创造或形成。从教会开始直到结束,凡表面上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并且于外在行为上维持一种虔诚和神圣的表象,即便里面什么也没有,只要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能受到社会的文明道德法律的约束之人都被容忍。但在教会的末期,内层会显露出来;那时,审判就临到这些人身上。

这就是为何临到地球居民的最后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现在是第三次(参看46节)。同样,“天”和“地”以前也过去了两次,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而这“天”和“地”表示两个层面上的教会,如前所示(1-5节)。由此明显可知,旧约先知书中提到的新天新地不同于启示录中提到的新天新地。前者是主在世时所创造的,后者是现在祂正创造的。关于它们,我们在旧约先知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别处:

我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以赛亚书66:22)

更不用说但以理书中的相关经文了。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三分

414.“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表他们里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没有光”表示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没有来自月亮和星辰的光。“光”总体上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辰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二者皆来自圣言。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神性真理如同白天的日光;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则如同夜间月亮和星辰的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也流入它的属世之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哪怕那些以属世之义来阅读圣言时,对此毫不知情的人;不过,它启示属灵人,犹如阳光照进眼睛;启示属世人,则犹如月光和星光照进眼睛。人皆照着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藉以开启他的理性功能的纯正真理而被启示。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所表相同: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体管昼,小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还把这些光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耶和华造了大光体,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你已预备亮光和日头。(诗篇74:16)
耶和华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律,黑夜发亮。(耶利米书31:35)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就必失效;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也将弃绝雅各的种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25,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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