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61

61.摧毁是在属灵的

61.摧毁是在属灵的评估过程之后发生的,因为这种评估总是先进行。评估过程既包括调查人们的真实样子,也包括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善人被带走,恶人则留下。一旦这个过程完成,大地震就会发生;这使得他们意识到最后的审判就在眼前;那时,所有人都吓得浑身发抖。接着我看见住在南部地区的人,尤其住在前面(参看58节)所提到的大城里的人向四面八方奔跑。有的想逃走,有的想躲进教堂的地下室,有的想躲进藏财宝的地窖和坑中,有的则带着他们所能抓取的一切从这些地方跑出来。然而,地震过后,下面有一次火山喷发,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的一切都倾覆了。火山喷发之后,一股强风从东边刮来,把一切都暴露出来,又摇撼、掀翻一切,直到其根基。这时,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各个地方和所有藏身之处被带出来,被扔进黑海之中。被扔进去的人,有千百万之多。

然后,有浓烟,就是大火灾之后冒出的那种,从整个地区上腾。最后,一层厚厚的灰尘腾空而起,被东风刮到大海,撒在了海面上。事实上,他们的财宝和所有他们称之为圣的物品都变成了灰尘,因为这些东西是他们的。灰尘沉积在海面上,因为这种灰尘表示受到诅咒之物。

最后,我看见一个黑色生物在整个地区上方飞行。近距离观察,它看上去就像一条龙,这标志着整座大城和整个地区都变成了一片荒场。之所以如此显现,是因为“龙”表示这种宗教的虚假,“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1; 10:22; 49:33; 玛拉基书1:3)表示倾覆之后的荒场。

我还看见一些神职人员左臂上缠着一块磨石,这是他们利用圣言来证实自己可憎教义的一个代表或象征;磨石就表示这类事物。由此可见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有一位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启示录18:21)

但在议会的地方,也就是在同一地区,更靠近东方的人就不同了;在议会上,神职人员开会商议如何扩大他们自己的权力,如何使普通百姓保持无知和盲目顺从(关于这个议会,可参看58节)。这些人不是被投入黑海,而是被投入一个大鸿沟,这鸿沟在他们脚下和周围又长又深地敞开。最后的审判在南部地区的巴比伦人身上就是这样完成的。

以下是最后的审判在住在西部地区前面的人和住在北部地区,也就是另一座大城所在之地的人身上如何进行的。大地震把那里的一切连根拔起,直到地基;圣言中(马太福音24:7; 路加福音21:11; 启示录6:12; 8:5; 11:13; 16:18; 以及旧约先知书)所提到的地震就是指这些地震,而不是指世上的地震。地震过后,一股东风从南方刮来,经过西方吹入北方,将整个地区都暴露出来:首先暴露的是朝西方前面的地区,就是生活在黑暗时代、住在地下的人所在的地方;然后暴露的是从西方一直向北延伸至东方的大城。 一旦这些地区被如此暴露出来,藏在那里的一切就都显现在眼前。不过,由于那里没有那么多的财富,所以我没有看见吞灭财宝的火山喷发或硫磺火,只有掀翻和摧毁;最终一切都化为烟雾。因为有东风吹出来,刮来刮去,把一切都掀翻、摧毁并带走。

它带走了数十万修道士和平民;有的被投入与西方接壤的黑海;有的被投入刚才所提到的南部大鸿沟;有的被投入西部的大鸿沟;还有的被投入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地狱,因为许多生活在黑暗时代的人和外邦人或异教徒一样是偶像崇拜者。我看见烟尘从那个地区上腾,一直飘到海上,漂浮在海面上,在那里沉积了一层黑色涂层。因为人们被投入的那海有一部分完全被他们的住处和财富所变成的烟尘覆盖了。结果,那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里的黑土,而下面就是他们的地狱。

对住在东边山上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参看58节)也是这样进行的。我看见这些山沉到深处,山上的所有人都被吞没了。他们安置在其中一座山的山顶上,并宣称为神的那个人变得越来越黑,然后爆发为火焰,与其余的人一起被直接投入地狱。因为住在这些山上的各级修道士都称他为神,并自称基督;事实上,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带着可憎的信念,坚信自己是基督。

最后,审判临到那些住在西部地区更为遥远的山上之人。他们就是坐在有七头,也就是七座山的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所表示的人,如前面所描述的(58节)。我看见他们的山,其中一些山从中间裂开了,露出一个螺旋式下沉的巨大鸿沟;住在山上的人被扔进这个鸿沟。其它山则被连根拔起,完全翻转过来,以至于山顶变成了山脚。来自那个地区、从平原上出来的人被洪水淹没,并被覆盖;那里来自其它地区的人则被投入鸿沟。不过,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只是我所看到的一切当中的一小部分,我将在《揭秘启示录》一书提供更多信息。这些事是在1757年年初发生并完成的。

除了被投入黑海的人外,所有人都被扔进鸿沟;这些鸿沟有很多,我见过其中的四个。南部地区朝东有一个大鸿沟;西部地区朝南又有一个大鸿沟;第三个大鸿沟也在西部地区,但朝北;第四个大鸿沟在更远的西北交界处。鸿沟和大海就是他们的地狱。我看见的是这些鸿沟,但还有更多是我没有看见的。巴比伦人的地狱是照着他们亵渎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的各种方式来划分的。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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