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摧毁是在属灵的评估过程之后发生的,因为这种评估总是先进行。评估过程既包括调查人们的真实样子,也包括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善人被带走,恶人则留下。一旦这个过程完成,大地震就会发生;这使得他们意识到最后的审判就在眼前;那时,所有人都吓得浑身发抖。接着我看见住在南部地区的人,尤其住在前面(参看58节)所提到的大城里的人向四面八方奔跑。有的想逃走,有的想躲进教堂的地下室,有的想躲进藏财宝的地窖和坑中,有的则带着他们所能抓取的一切从这些地方跑出来。然而,地震过后,下面有一次火山喷发,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的一切都倾覆了。火山喷发之后,一股强风从东边刮来,把一切都暴露出来,又摇撼、掀翻一切,直到其根基。这时,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各个地方和所有藏身之处被带出来,被扔进黑海之中。被扔进去的人,有千百万之多。
然后,有浓烟,就是大火灾之后冒出的那种,从整个地区上腾。最后,一层厚厚的灰尘腾空而起,被东风刮到大海,撒在了海面上。事实上,他们的财宝和所有他们称之为圣的物品都变成了灰尘,因为这些东西是他们的。灰尘沉积在海面上,因为这种灰尘表示受到诅咒之物。
最后,我看见一个黑色生物在整个地区上方飞行。近距离观察,它看上去就像一条龙,这标志着整座大城和整个地区都变成了一片荒场。之所以如此显现,是因为“龙”表示这种宗教的虚假,“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1; 10:22; 49:33; 玛拉基书1:3)表示倾覆之后的荒场。
我还看见一些神职人员左臂上缠着一块磨石,这是他们利用圣言来证实自己可憎教义的一个代表或象征;磨石就表示这类事物。由此可见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有一位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启示录18:21)
但在议会的地方,也就是在同一地区,更靠近东方的人就不同了;在议会上,神职人员开会商议如何扩大他们自己的权力,如何使普通百姓保持无知和盲目顺从(关于这个议会,可参看58节)。这些人不是被投入黑海,而是被投入一个大鸿沟,这鸿沟在他们脚下和周围又长又深地敞开。最后的审判在南部地区的巴比伦人身上就是这样完成的。
以下是最后的审判在住在西部地区前面的人和住在北部地区,也就是另一座大城所在之地的人身上如何进行的。大地震把那里的一切连根拔起,直到地基;圣言中(马太福音24:7; 路加福音21:11; 启示录6:12; 8:5; 11:13; 16:18; 以及旧约先知书)所提到的地震就是指这些地震,而不是指世上的地震。地震过后,一股东风从南方刮来,经过西方吹入北方,将整个地区都暴露出来:首先暴露的是朝西方前面的地区,就是生活在黑暗时代、住在地下的人所在的地方;然后暴露的是从西方一直向北延伸至东方的大城。 一旦这些地区被如此暴露出来,藏在那里的一切就都显现在眼前。不过,由于那里没有那么多的财富,所以我没有看见吞灭财宝的火山喷发或硫磺火,只有掀翻和摧毁;最终一切都化为烟雾。因为有东风吹出来,刮来刮去,把一切都掀翻、摧毁并带走。
它带走了数十万修道士和平民;有的被投入与西方接壤的黑海;有的被投入刚才所提到的南部大鸿沟;有的被投入西部的大鸿沟;还有的被投入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地狱,因为许多生活在黑暗时代的人和外邦人或异教徒一样是偶像崇拜者。我看见烟尘从那个地区上腾,一直飘到海上,漂浮在海面上,在那里沉积了一层黑色涂层。因为人们被投入的那海有一部分完全被他们的住处和财富所变成的烟尘覆盖了。结果,那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里的黑土,而下面就是他们的地狱。
对住在东边山上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参看58节)也是这样进行的。我看见这些山沉到深处,山上的所有人都被吞没了。他们安置在其中一座山的山顶上,并宣称为神的那个人变得越来越黑,然后爆发为火焰,与其余的人一起被直接投入地狱。因为住在这些山上的各级修道士都称他为神,并自称基督;事实上,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带着可憎的信念,坚信自己是基督。
最后,审判临到那些住在西部地区更为遥远的山上之人。他们就是坐在有七头,也就是七座山的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所表示的人,如前面所描述的(58节)。我看见他们的山,其中一些山从中间裂开了,露出一个螺旋式下沉的巨大鸿沟;住在山上的人被扔进这个鸿沟。其它山则被连根拔起,完全翻转过来,以至于山顶变成了山脚。来自那个地区、从平原上出来的人被洪水淹没,并被覆盖;那里来自其它地区的人则被投入鸿沟。不过,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只是我所看到的一切当中的一小部分,我将在《揭秘启示录》一书提供更多信息。这些事是在1757年年初发生并完成的。
除了被投入黑海的人外,所有人都被扔进鸿沟;这些鸿沟有很多,我见过其中的四个。南部地区朝东有一个大鸿沟;西部地区朝南又有一个大鸿沟;第三个大鸿沟也在西部地区,但朝北;第四个大鸿沟在更远的西北交界处。鸿沟和大海就是他们的地狱。我看见的是这些鸿沟,但还有更多是我没有看见的。巴比伦人的地狱是照着他们亵渎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的各种方式来划分的。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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