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原因在于,按照神性秩序,凡能被保留的,都要被保留,直到他们再也无法留在善人当中。因此,凡表面上能假装过一种属灵生活,并以一种道德生活来表现它,好像它里面真的有灵性的人都被保留,无论他们里面的信和爱实际是什么样。同样,能维持一种表面圣洁的人即便没有内在的圣洁,也得以保留。许多天主教领袖就属这种,因为他们能与普通百姓虔诚交谈,以一种神圣的方式崇拜主,将宗教信仰的种子播种在他们心里,引导他们思想天堂和地狱,通过宣讲善行激励他们行善。如此他们能引导许多人过上一种良善的生活,从而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也正因如此,许多天主教徒得救了,尽管他们的领袖很少有得救的。因为这些人就是主提到的“假先知”所表示的那种人:
假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并利用真理把人引向良善的人;“假先知”则表示那些教导虚假,并利用虚假迷惑人,把人引入歧途的人。他们就像文士和法利赛人,主以这些话来描述这等人:
他们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遵守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他们在人面前把天国关了,自己不进去;他们侵吞寡妇的房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马太福音23:1-34)
他们被容忍的另一个原因是,死后,每个人都保留他在世上所获得的宗教信仰;因此,一进入来世,他就被引入其中。在天主教徒当中,宗教信仰是被那些在言论上宣扬圣洁,在行为上假装圣洁的领袖植入的;这些领袖也给百姓留下这种印象:他们能给百姓带来救赎。这也是为何这些人没有被移除,而是留在他们自己人中间。
但主要原因是,在两次审判之间,凡表面上过着一种类似于属灵生活的生活,可以说模仿一种内在的虔诚和圣洁之人,都被保留;简单人能从他们接受教导和指引,因为信仰和心思单纯的人只看到他们亲眼所见的外表。这就是为何自基督教会建立以来,凡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都被容忍,直到审判之日。前面(46节)说明,最后的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这回是第三次。所有这些人就是组成“先前天”的人,也是启示录(20:5, 6)中与头一次复活无份者所表示的人。由于他们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54-56节),所以那层天,即先前天被摧毁了,那些指望第二次复活的人被逐出。
然而,要知道,被保留的恶人仅仅是那些允许自己受民法和属灵律法约束的人,因为他们是能与其他人在社群共同生活的人。不能受这些律法约束的人早在最后审判之日前就被扔进地狱;因为社群不断从这种人当中清洁并净化出来。因此,教会领袖若过着罪恶的生活,引诱普通百姓作恶,玩弄可憎的伎俩,就是地狱灵所用的那种(参看HH580节),就会被逐出社群;但他们会来回往返,或说这一过程交替进行。
同样,那些内心善良的人也从这些社群被带走,免得他们被内心邪恶的人污染。善人觉察内在,因而不关注外在,除非外在与内在一致。在审判之前,他们被来回带到教导的地方(对此,参看HH512-520节),最后从那里被带入天堂。他们就是组成“新天”的人,与头一次复活有份的人也是指他们。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这么多的天主教领袖被容忍和保留,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关于这个主题,等到下一章(65-72节)论述过去的“先前天”时再予以详述。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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