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59

59.⑷他们为何被容

59.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原因在于,按照神性秩序,凡能被保留的,都要被保留,直到他们再也无法留在善人当中。因此,凡表面上能假装过一种属灵生活,并以一种道德生活来表现它,好像它里面真的有灵性的人都被保留,无论他们里面的信和爱实际是什么样。同样,能维持一种表面圣洁的人即便没有内在的圣洁,也得以保留。许多天主教领袖就属这种,因为他们能与普通百姓虔诚交谈,以一种神圣的方式崇拜主,将宗教信仰的种子播种在他们心里,引导他们思想天堂和地狱,通过宣讲善行激励他们行善。如此他们能引导许多人过上一种良善的生活,从而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也正因如此,许多天主教徒得救了,尽管他们的领袖很少有得救的。因为这些人就是主提到的“假先知”所表示的那种人:

假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并利用真理把人引向良善的人;“假先知”则表示那些教导虚假,并利用虚假迷惑人,把人引入歧途的人。他们就像文士和法利赛人,主以这些话来描述这等人:

他们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遵守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他们在人面前把天国关了,自己不进去;他们侵吞寡妇的房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马太福音23:1-34)

他们被容忍的另一个原因是,死后,每个人都保留他在世上所获得的宗教信仰;因此,一进入来世,他就被引入其中。在天主教徒当中,宗教信仰是被那些在言论上宣扬圣洁,在行为上假装圣洁的领袖植入的;这些领袖也给百姓留下这种印象:他们能给百姓带来救赎。这也是为何这些人没有被移除,而是留在他们自己人中间。

但主要原因是,在两次审判之间,凡表面上过着一种类似于属灵生活的生活,可以说模仿一种内在的虔诚和圣洁之人,都被保留;简单人能从他们接受教导和指引,因为信仰和心思单纯的人只看到他们亲眼所见的外表。这就是为何自基督教会建立以来,凡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都被容忍,直到审判之日。前面(46节)说明,最后的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这回是第三次。所有这些人就是组成“先前天”的人,也是启示录(20:5, 6)中与头一次复活无份者所表示的人。由于他们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54-56节),所以那层天,即先前天被摧毁了,那些指望第二次复活的人被逐出。

然而,要知道,被保留的恶人仅仅是那些允许自己受民法和属灵律法约束的人,因为他们是能与其他人在社群共同生活的人。不能受这些律法约束的人早在最后审判之日前就被扔进地狱;因为社群不断从这种人当中清洁并净化出来。因此,教会领袖若过着罪恶的生活,引诱普通百姓作恶,玩弄可憎的伎俩,就是地狱灵所用的那种(参看HH580节),就会被逐出社群;但他们会来回往返,或说这一过程交替进行。

同样,那些内心善良的人也从这些社群被带走,免得他们被内心邪恶的人污染。善人觉察内在,因而不关注外在,除非外在与内在一致。在审判之前,他们被来回带到教导的地方(对此,参看HH512-520节),最后从那里被带入天堂。他们就是组成“新天”的人,与头一次复活有份的人也是指他们。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这么多的天主教领袖被容忍和保留,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关于这个主题,等到下一章(65-72节)论述过去的“先前天”时再予以详述。

揭秘启示录 #474

474.启10:5,

474.启10:5,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表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470节);“向天举手”表示宣誓“不再有时日了”(第6节);“起誓说”表示证明“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第7节);“活到永永远远的”表示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4:9,10;5:14;但以理书4:34)。稍后会看到,主指着自己证明。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这句话表示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
耶和华指着自己宣誓,也就是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并不返回。(以赛亚书45:23)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宫殿必变为荒场。(耶利米书22:5)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阿摩司书6:8)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祂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来证明,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而通过并凭它自己来证明。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还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54:9;诗篇89:3,35; 95:11;110:4;132:11)。经上之所以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主与该教会的结合因此以一个约来代表,就是诸如两个对着契约发誓的人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誓言就是这个约的一部分,故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祂真的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证明它。
一个誓言就是一个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成了我的。(以西结书16:8)
记念他的圣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诗篇105:9;耶利米书11:5; 32:22;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人要通过、因而也凭其中的真理起誓,故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利未记19:12;申命记6:13;10:20;以赛亚书48:1; 65:16;耶利米书4:2;撒迦利亚书5:4);不过,当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随之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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