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前面(48节)说明,在灵界,对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围绕这中心区域的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之外是伊斯兰教徒;最后是不同的外邦人或异教徒。由此明显可知,天主教徒构成离中心的改革宗最近的那一圈。其原因在于,那些享有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在中心,享有这光的人也享有天堂之光,因为天堂之光来自神性真理,而圣言就包含这神性真理。天堂之光来自神性真理(参看HH126-140节),圣言就是神性真理(参看HH303-310节)。此外,光从中心向周边散发,并给予光照。正因如此,天主教徒离中心最近,因为他们也有圣言,并且属其教会等级的成员阅读圣言,尽管他们的平信徒无从读它。这就是为何在灵界,天主教徒在那些享有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周围获得住处。
现在我需要说一说在他们的住处被彻底摧毁,并变成荒场之前,他们的居住方式是什么样。大多数天主教徒住在南部和西部,但也有少数住在北部和东部。住在南部的,是那些在世时比其他人更聪明,并且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的神职人员。许多贵族和富人也住在那里。这些人不是住在地面上,而是住在地下,因为他们害怕强盗,并在入口处设了警卫。此外,那个地区有一座很大的城市,几乎从东延到西,甚至稍稍伸入西部,离新教徒所住的中心区域非常近。无数的人或灵人逗留在那座城市。城里到处是大教堂和修道院。神职人员把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所能搜刮来的财宝运到城里,藏在自己的地窖或地下室中。这些地窖建得如此精巧,以至于除了他们自己外,没有人进得去,因为它们被布置成了迷宫。神职人员心系这个宝库,满怀信心地以为它永远不会被摧毁。我见过这些地窖,惊讶于它们建造的技巧和无限延伸。许多自称耶稣会士的人住在那里;他们与住在周围的富人建立友好关系。在该地区的东部有一个议会所在之地,神职人员在那里开会商议如何扩大他们自己的权力,如何使百姓继续盲目顺从(参看56节)。天主教徒在南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住在北部的,是那些不那么聪明,也不那么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他们的洞察力很微弱,并且他们活在盲目的信仰中。那里的人数没有南部那么多。其中大多数人住在一座大城市,该城同样从东延到西,稍稍伸入西部。城里也到处是大教堂和修道院。城的最东边有许多持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以及一些新教徒。城外那片地区的一些地方也被天主教徒占据。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在世时最大快乐在于统治,同时享有一种属世之光的人。他们出现在那里的山上,但只在朝北的那一面,不在朝南的那一面。朝北的角落有一座山,他们把一个精神错乱的疯子安置在山顶上。通过一种在灵界众所周知,但在尘世不为人知的思维交流方式,天主教的领袖们能驱使他发出他们想要的任何命令,宣称他是真正以人的形式显现的天堂之神,从而将一切神性敬拜都指向他。他们想出这种手段是为了使平信徒顺从,因为平信徒想要离弃他们的偶像崇拜。
以赛亚书(14:13)中所说的“北方极处的聚会之山”就是指这座山;那里(以赛亚书14:12)的“路西弗”是指那些住在山上的人。因为来自东边巴比伦团伙的人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光;事实上,这光是他们用诡计为自己得来的。我甚至看见一些人正在建造一座高塔,塔顶直达天使所住的天堂,但这只是他们阴谋的一个代表。在灵界,阴谋在远处的人眼前会呈现为对那些正在策划阴谋的人来说并非实际存在的许多事物。在灵界,这种事很常见。这种表象使我得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一座塔顶通天的塔,因此那地方名叫巴别。(创世记11:1-10)
天主教徒在东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在西部,住在前面的是天主教中那些生活在黑暗时代的人,一代在一代之下。前面朝北的整片土地可以说都被挖空了,到处是修道院。可以看到他们的入口穿过带盖的洞穴。人们从这些洞穴出入,很少与那些生活在后来时代的人交谈。早期的这些人具有不同的性情,也没有那么恶毒,因为在他们的时代还没有与新教徒的争辩;因此,他们没有那么多由仇恨和报复所引发的欺诈和恶意。在这片土地之外的西部地区有许多大山,那里住着最邪恶的人;他们从心里否认神性,然而口头上却比谁都宣称信神,并且崇拜祂的行为比其他人更虔诚。住在那里的人想出无法形容的恶毒伎俩,将平信徒置于他们暴政的枷锁之下,还强迫其他人屈服于这种枷锁。我未被允许描述这些伎俩,因为它们太可怕了。总的来说,它们就是《天堂与地狱》一书(580节)所提到的那些。启示录中提到的“七座山”就是指他们所住的山,经上以一个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来描述住在这山上的人本身:
我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满了亵渎的名号。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启示录17:3, 5, 9)
就内义而言,“女人”表示教会,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一种亵渎的宗教;“朱红色兽”表示对属天之爱的亵渎;“七座山”表示对权力的一种亵渎之爱。天主教徒在西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他们之所以照不同地区居住,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都被带到对应于其情感和爱的那个地区,就在该地区境内的某个地方;没有人被带到其它任何地方。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天堂的四个方位的章节(141-153节)。
总而言之,这些巴比伦人的所有商讨都集中于不仅统治天堂,还统治全地,目的就是占领天堂和大地,通过天堂占领大地,通过大地占领天堂。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不断策划并推出新法令和新教义。他们在来世仍做这样的努力,和在世时一样,因为每个人在世上如何,死后仍旧如何,尤其在宗教信仰方面。我被允许听见他们的一些大主教正在酝酿一个教义,旨在规范普通民众。它由许多不同条款组成,但这些条款都倾向于同一个目的,就是他们可以取得掌管天地的权柄,甚至到了他们要拥有一切权柄,主没有任何权柄的地步。后来这些条款在旁观者面前宣读,当宣读完毕时,只听见有声音从天而降,说,这些条款来自最深的地狱,尽管听众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群魔鬼从那地狱上来,看上去漆黑可怕;他们用牙齿,而不是用手撕碎了这个教义,然后把它带回他们的地狱。目睹这一切的普通人都惊骇不已。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连同信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就表示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那样;除了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那些恶的人外,其他人没有仁与信;人不作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什么程度,就践行属于仁的良善,相信属于信的真理到什么程度。
人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就会看出,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
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身与其神性分开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父神为了子的缘故会差圣灵来”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谁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为了作为另一位神的子的缘故,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而祷告?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这三者分别开来,也就是说当他如此祷告时,将自己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还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仅思想主的人身,而非同时思想主的神性;“为了子的缘故”意思是为了其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的缘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想吃那妇人的孩子、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除了零星的一些人对三位一体和信不是这样思想的外,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了三个位格,认为唯信得救。他们将神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我就说,这些人不可能把三者合为一位神;诚然,他们会说他们是一位神,但无法如此思想。同样,那些将主的永恒神性视为神性的第二个位格,视祂在时间中的人身为另一人的人身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与人身为一个位格,如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
经上之所以说这龙是“红”的,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改革宗教会中这个教义的两大基本要素是虚假,而虚假毁灭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成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看哪,有大扰乱从北地出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凉,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凄凉。(耶利米书49:33)
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我必赤脚露体而行,又要呼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我求救,我与龙为兄弟,与鸮鸟的女儿为同伴。(约伯记30:28,29)
豺狼必在他宫中呼应,龙必在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22)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用死荫遮蔽我们。(诗篇44:18,19)
我使以扫的山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耶利米书14:6;诗篇91:13,14;申命记32:33)。
“龙”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并以律法行为不能拯救而弃绝它们的那些人,在灵界,这一点有时以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见过他们有数千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拖拉着长尾巴的龙,龙的脊柱像荆棘,荆棘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拱起背,尾巴向天翘起,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并非表示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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