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57

57.我与天主教徒谈

57.我与天主教徒谈论交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认为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真的转交给彼得。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根基,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说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圣经说得清清楚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堂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他们不知道,后来又说他们会询问;询问时,他们被教导,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确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如同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还被教导,圣言中的人名在天上都不会提及,或说具有这种含义,相反在那里会被理解为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圣言中的“彼得”是指来自仁之良善的教会的信之真理,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因为经上说: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给了彼得任何权柄,而是说给了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权柄都属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或通过真理行动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皆属于主。听到这番话,他们很愤怒,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他们被赐予天上的圣言,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因为它适合天使,而天使都是属灵的。关于天上有这样一部圣言,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59-261节)。当他们阅读这圣言时,分明看到这圣言并未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良善所生的真理。看到这个,他们愤怒地弃绝了这圣言;若不是立刻被抢过来,这圣言几乎被他们用牙齿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情愿,却也信服,这权柄唯独属于主;它决无可能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神性权柄。

揭秘启示录 #494

494.启11:5.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