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54

54.⑴何谓“巴比伦

54.⑴何谓“巴比伦”,其性质如何。“巴比伦”是指所有想利用宗教信仰掌权的人。利用宗教信仰掌权就是掌控人们的灵魂,从而掌控他们的属灵生命本身,并利用其宗教的神性事物为手段。一般来说,凡以掌权为目的,以宗教为手段的人就是巴比伦。这些人之所以被称为巴比伦,是因为这种统治,或宗教暴政始于古代;只是在一开始就被摧毁了。它的开始以城和塔,以及通天的塔顶来描述;对它的摧毁以变乱口音来描述,“巴别”之名由此而来(创世记11:1-9)。至于就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个故事的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给出的解释(1283-1328节)。

在但以理书我们会看到,这种统治或说暴政在巴比伦再次开始,但这次却被确立下来;经上论到尼布甲尼撒说,他立起一个像,命令所有人拜它(但以理书3:1-30)。这也是伯沙撒及其大臣用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圣殿掠夺来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敬拜金银铜铁所造之神的意思。这就是为何墙上有字写着说:祂已数算,祂已称量,祂已分裂;当晚,这王自己就被杀了(但以理书5:1-31)。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用它们“饮酒”,同时敬拜金银铜铁所造的神,表示亵渎;墙上的字和王的死表示向那些利用神性良善和真理为手段的人所宣告的审判和毁灭。

经上在先知书有时也描述被称为“巴比伦”的人是何性质,如以赛亚书:

你必提这诗歌论巴比伦王说。耶和华折断了恶人的棍,辖制人的杖;路西弗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变得像至高者。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剪除,使她为麻鳽所得。(以赛亚书14:4-5, 12-13, 14-15, 22-23)

另一处:

狮子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她的一切雕像都打倒了。(以赛亚书21:9; 47:1-15; 48:14-20; 还可参看耶利米书50:1-3)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什么是“巴比伦”。

重要的是,要知道,当仁与信不复存在,自我之爱开始取代它们掌权时,教会就会变成巴比伦。因为自我之爱越是放任自由,就越冲上去,不仅想要统治它在地上尽可能压服的所有人,甚至还想统治天堂;而且到这时仍不罢手,竟要爬上神的宝座,将神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在主降临之前,这爱就是如此行的,这一点从上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然而,主在世时,既通过他们完全变成偶像崇拜者,也通过在灵界对他们的最后审判而摧毁了这巴比伦。这就是先知书中关于“路西弗”的经文的意思;在这些经文中,他就是巴比伦,经上说:他被投入地狱(以赛亚书14:12-15;译注:经上将地狱译为阴间),“巴比伦倾倒了”(以赛亚书13; 21:1-10; 47; 耶利米书50-51);除此之外,经上还提到墙上的字和伯沙撒的死;以及从磐石中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这石头打碎了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但以理书2:31-45)。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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