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53

53.启示录所预言的

九、巴比伦及其毁灭

53.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可参看40-44节);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可参看45-52节);这一章还解释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可参看50-51节)。接下来说明对“巴比伦”所指的天主教徒的审判是以哪种方式进行的;启示录对巴比伦有大量论述,特别是第18章论述了它的毁灭,在那里经上是如此描述的:

天使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在描述这种毁灭之前,我先提出一些初步观点:

⑴何谓“巴比伦”,其性质如何。

⑵属巴比伦者在来世是什么样。

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

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

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

⑹他们当中那些对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拥有一种情感的人都得救了。

⑺从今以后,从尘世进入灵界的天主教徒情况如何。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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