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51

51.对外邦人或异教

51.对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几乎按着对伊斯兰教徒的审判方式来施行;只是他们不像伊斯兰教徒那样绕个大圈子,仅经过西边的一小段路。在那里,恶人与善人分开。恶人被投入两条斜伸入深渊的大裂隙,而善人则被引到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之上,朝向现在伊斯兰教徒所住的东部地区。有住处提供给他们;这些人在伊斯兰教徒后面,并且越过他们远远地延伸到南部。然而,在外邦人或异教徒当中,那些在世上敬拜人形式的神,并照其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与天上的基督徒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承认并崇拜主;其中最聪明的来自非洲。我所看见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其数目如此庞大,以至于只能用无数来计算。对这么多人的审判却只需几天就完成,因为一旦人们被带入自己的爱和信,他们的真实性质就立刻确定了,他们便被带到同类灵人那里。

诠释启示录 #343

343.“愿都归给坐

343.“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AE 297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宝座”表示天堂;“坐宝座的”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羔羊”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两者充满并构成天堂。由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被祂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神性真理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所以经上提到这两者, 即“坐宝座的”和“羔羊”。但在内义上,这两者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而在字义上,它由于接受而被一分为二。构成天堂,并将爱、信、智慧和聪明赋予天使和世人的神性并非直接从主的神性本身发出,而是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这发出的神性就是圣灵(参看AE 183节)。

要这样来理解教会的教义所教导的:子从父发出,圣灵通过子发出,主的神性和人身不是二,乃为一位格或一基督;因为主的神性就是那取得人身的,祂因此称它为祂的父;祂没有这样称呼另一神性为父,如今这另一神性作为祂的父取代了祂自己的神性而被敬拜。发出的神性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神的灵、真理的灵和保惠师的,因为这是灵的神圣,或灵说的神圣神性,不是作为神性的第三个位格而被敬拜的另一神性。情况就是这样,所有处于任何天堂之光的人都能理解这一点。然而,亚他那修所给出的三位一体教义在许多地方声明,这三者为一。当人嘴上说神为一时,让他自我检查一下,他有没有想到三;而事实上,只有一位神,神性的三个名字是一位神的名字。亚他那修因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以为这三个名字是三位神,只是在本质上为一。

然而,当某种东西被归于这一个,不归于那一个时,就不能说它们在本质上为一,因为如此这本质被分开了;因此,一个人名被赋予了每个本质。但当这三者,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是一个人的名字时,它们就是一个本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说这些话是为了表明,“坐宝座的”和“羔羊”不是指两个,而是指一个,即发出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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