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对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几乎按着对伊斯兰教徒的审判方式来施行;只是他们不像伊斯兰教徒那样绕个大圈子,仅经过西边的一小段路。在那里,恶人与善人分开。恶人被投入两条斜伸入深渊的大裂隙,而善人则被引到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之上,朝向现在伊斯兰教徒所住的东部地区。有住处提供给他们;这些人在伊斯兰教徒后面,并且越过他们远远地延伸到南部。然而,在外邦人或异教徒当中,那些在世上敬拜人形式的神,并照其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与天上的基督徒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承认并崇拜主;其中最聪明的来自非洲。我所看见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其数目如此庞大,以至于只能用无数来计算。对这么多人的审判却只需几天就完成,因为一旦人们被带入自己的爱和信,他们的真实性质就立刻确定了,他们便被带到同类灵人那里。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567节),他们不凭自己,而是凭他们的教师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故显而易见,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才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此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以及接下来“他们敬拜将权柄给了兽的那龙”(4节)这句话所表示的。“龙”得以盛行并掌权是因着他们,尤其是因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认知或理解力服从于信仰;信仰不是能理解的;在属灵的事上,对可理解之事的信仰是头脑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知道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通过他们的口才会被接受。“能力”表示盛行;“宝座”表示治理;“大权柄”表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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