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对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几乎按着对伊斯兰教徒的审判方式来施行;只是他们不像伊斯兰教徒那样绕个大圈子,仅经过西边的一小段路。在那里,恶人与善人分开。恶人被投入两条斜伸入深渊的大裂隙,而善人则被引到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之上,朝向现在伊斯兰教徒所住的东部地区。有住处提供给他们;这些人在伊斯兰教徒后面,并且越过他们远远地延伸到南部。然而,在外邦人或异教徒当中,那些在世上敬拜人形式的神,并照其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与天上的基督徒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承认并崇拜主;其中最聪明的来自非洲。我所看见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其数目如此庞大,以至于只能用无数来计算。对这么多人的审判却只需几天就完成,因为一旦人们被带入自己的爱和信,他们的真实性质就立刻确定了,他们便被带到同类灵人那里。
204.“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亵渎,随之与主分离。“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隔开的地方,丧失了人的生命,那里只有纯粹的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这时,人既不能为天堂,也不能为地狱做好预备,其整个理性生命完全被摧毁,只剩下生命的最表层。当脱离生命的内在时,生命的最表层纯粹是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一书,这本书足以使人了解它们。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要被吐出来,是因为介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作好预备。所有食物都在胃里预备要么转化为血肉,要么转化为粪尿。前者对应于天堂,后者对应于地狱。从胃中被吐出来的东西,是未被分离的混合物。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也用“吐”和“呕吐物”这样的表述:
给人酒喝,使他喝醉,显出是未受割礼的;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吐在荣耀上。(哈巴谷书2:15-16)
你们要使摩押沉醉,因他要在自己所吐之中打滚。(耶利米书48:26)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无一处干净;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25:27;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激起呕吐,这也是出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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