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9

49.在圣言中,四个

49.在圣言中,四个方位被称为“四风”,聚集被称为“从四风招聚而来”,如马太福音中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所说的: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别处:

万族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2)

这表示那时主要将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分开;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右”表示良善,“左”表示真理,“绵羊”和“山羊”所表相同。审判只临到这些人身上;未处于真理的恶人早就在地狱中了;因为所有从心里否认神性的存在,弃绝对教会真理的一切信仰之人死后,因而在审判之前就被扔进地狱。过去的“先前的天”由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构成,“新天”由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形成。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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