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要知道,最后的审判发生在那些生活在主的时代直到今天的人身上,而不是发生在那些生活在这个时期以前的人身上。因为最后的审判在地球上已经发生过两次;其中一次在圣言中以“大洪水”来描述,另一次是主在世时亲自完成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首领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另一处: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我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这样,祂就作了救主。(以赛亚书63:1-8)
这样的经文还有很多。
此前地球上之所以有两次最后的审判,是因为每次审判都发生在教会的末期,如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所说明的(33-39节);地球上曾有两个早期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大洪水之前的教会在创世记第一章以天地的新造和伊甸园来描述;它的结束以吃知识树和随之而来的事件来描述;对它的最后审判以大洪水来描述;这一切都是按着圣言的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就内义或灵义而言,“天地的创造”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建立(参看前面第一章1-5节);“伊甸园”表示这个属天教会的智慧;“知识树”和“蛇”表示摧毁该教会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大洪水”表示临到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最后审判。
然而,大洪水后的那个教会在圣言的某些经文(如申命记32:7-14和别处)中也有所描述。该教会延伸至亚洲大陆的许多地方,并延续到雅各的子孙后代。当主降世时,它就走到了尽头。于是主向自该教会初次建立以来所有属于它的人,同时向第一个教会的所有余民施行了一次最后的审判。主为这个目的而降世,以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归入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在主降临之前,地球上曾有两个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各个地方都已说明;对这些内容的概述可见于本章下面的脚注。我在那本书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归入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地球上的第三个教会是基督教会。现在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就临到这个教会,同时临到自主的时代以来所有在第一层天堂的人。
脚注:
1.地球上的第一个,也是最古老的教会就是创世记头几章所描述的那个教会;它是一个属天教会,是众教会之首(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节)。天上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性质(1114-1125节)。他们享有最强、最大的光(1117节)。大洪水之后出现了各种教会,它们统称为古教会(1125-1127, 1327, 10355节)。古教会延伸至亚洲多少国家(1238, 2385节)。古教会之人的性质(609, 895节)。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该教会在衰落之初的性质(1128节)。上古教会与古教会之间的区别(597, 607, 640—641, 765, 784, 895, 4493节)。希伯所创立的教会被称为希伯来教会(1238, 1241, 1343, 4516—4517节)。古教会与希伯来教会之间的区别(1343, 4874节)。建立在雅各后代或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4281, 4288, 4310, 4500, 4899, 4912, 6304, 7048, 9320, 10396, 10526, 10535, 10698节)。施加于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古教会的(4449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的代表性仪式与古教会的代表性仪式之间的区别(4288, 10149节)。在上古教会,启示直接来自天堂;在古教会,启示通过对应而来;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启示通过活生生的声音,或直接说话而来;在基督教会则通过圣言而来(10355节)。主是上古教会的神,也是古教会的神,被称为耶和华(1343, 6846节)。
2.当主在世时,祂使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归入秩序(4075, 4287, 9937节)。那时主将灵界从大洪水以前的人当中释放出来(1266节)。他们的性质(310—311, 560, 562—563, 570, 581, 586, 607, 660, 805, 808, 1034, 1120, 1265-1272节)。主通过试探和战胜地狱而征服地狱,并使一切都归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4287, 9937节)。主凭自己,凭自己的能力做到这一切(1692, 9937节)。主独自争战(8273节)。因此,唯独主成为公义和功德(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就这样使祂的人性与神性合一(1725, 1729, 1733, 1737, 3318, 3381—3382, 4286节)。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彻底的胜利,祂通过十字架受难荣耀了祂自己,也就是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并征服地狱(2776, 10655, 10659, 10828节)。就神性本身而言,主不可能受试探(2795, 2803, 2813—2814节)。这就是为何祂从母亲那里取得一个人身,受试探的,正是这人身(1414, 1444, 1573, 5041, 5157, 7193, 9315节)。祂逐出从母亲那里所遗传来的一切,脱去从她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并披上神性人身(2159, 2574, 2649, 3036, 10830节)。主通过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拯救人类(4180, 10019, 10152, 10655, 10659, 10828节)。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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