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5

45.前面论述该主题

八、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 

45.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28-32节)已经说明,最后的审判不是发生在地上,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活过的人聚集的地方。既然如此,那么谁也不可能知道最后的审判什么时候发生。因为人人都预计它在地上发生,还以为会伴随着可见天空中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以及整个人类的巨变。因此,为防止教会里的人出于无知活在这种信仰中,也为了防止那些思想最后审判的人永远等候它,而这最终会导致人们不相信圣言字义论到它的话,因此恐怕许多人不再相信圣言,我被允许亲眼看见现在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我看见恶人被投入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而一切都恢复秩序,良善与邪恶,或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属灵平衡重新得以建立。我被允许从头至尾看见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发生的;巴比伦又是如何毁灭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如何被投入深渊;新天堂如何再次形成,以及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在天上的建立。我被允许亲眼看见这一切,好让我作见证。这次的最后审判始于去年,即1757年的年初,并在这一年的年底全部完成。

揭秘启示录 #395

395.启8:5.“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表含有属天之爱的属灵之爱,以及它流入低层区域,就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在之地。“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和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之物所表相同,如杯、盘与所盛的酒与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22:20等)。
“燔祭坛上的火”之所以表示神性属天之爱,因为这种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494节)。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得其本质;若离了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毫无具有生气之物,因为灵与生命唯独来自主,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为香炉取火来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13;民数记16:46,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取凡火烧香(即不从祭坛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将“香炉倒在地上”表示流入低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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