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5

45.前面论述该主题

八、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 

45.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28-32节)已经说明,最后的审判不是发生在地上,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活过的人聚集的地方。既然如此,那么谁也不可能知道最后的审判什么时候发生。因为人人都预计它在地上发生,还以为会伴随着可见天空中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以及整个人类的巨变。因此,为防止教会里的人出于无知活在这种信仰中,也为了防止那些思想最后审判的人永远等候它,而这最终会导致人们不相信圣言字义论到它的话,因此恐怕许多人不再相信圣言,我被允许亲眼看见现在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我看见恶人被投入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而一切都恢复秩序,良善与邪恶,或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属灵平衡重新得以建立。我被允许从头至尾看见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发生的;巴比伦又是如何毁灭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如何被投入深渊;新天堂如何再次形成,以及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在天上的建立。我被允许亲眼看见这一切,好让我作见证。这次的最后审判始于去年,即1757年的年初,并在这一年的年底全部完成。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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