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2

42.一个内义或灵义

42.一个内义或灵义同样存在于启示录的每个字里面;这内义或灵义包含关于天上和地上教会状态的奥秘;这些奥秘只能被揭示给一个知道内义或灵义,同时获准与天使来往,并与他们在属灵层次上交谈的人。因此,为免得启示录中所写的东西向世人隐藏,最终因无法理解而遭到忽视,甚至离弃,内义或灵义的内容向我披露。只因内容过于庞大,非这本薄书所能尽述,所以我打算从头到尾解释整本书,把包含在它里面的奥秘都披露出来。我将在两年之内公布这一解释,一同公布的还有但以理书中的某些经文;迄今为止,这些经文一直是个秘密,因为它们的灵义不为人知。

揭秘启示录 #215

215.“凡我所疼爱

215.“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表他们当中那些被主如此疼爱的人,到时候必被准许进入试探,以便他们能与自己争战。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经上所说“凡我所疼爱的”是指主用“买火炼的金子”买来,并用“眼药擦眼,使他们看见”的人。经上说,“我就责备管教”他们,意思是他们要经历虚假和邪恶的试探:“责备”是指虚假的试探,“管教”是指邪恶的试探。此处所论述的这类人必被准许进入试探,因为不经试探,反对神性真理的否定和确认无法得以根除。试探就是反对人的自我里面的虚假与邪恶,因而反对人之自我的属灵争战。至于何为试探,它们从哪里发出,会产生什么样的益处,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87-201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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