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2

42.一个内义或灵义

42.一个内义或灵义同样存在于启示录的每个字里面;这内义或灵义包含关于天上和地上教会状态的奥秘;这些奥秘只能被揭示给一个知道内义或灵义,同时获准与天使来往,并与他们在属灵层次上交谈的人。因此,为免得启示录中所写的东西向世人隐藏,最终因无法理解而遭到忽视,甚至离弃,内义或灵义的内容向我披露。只因内容过于庞大,非这本薄书所能尽述,所以我打算从头到尾解释整本书,把包含在它里面的奥秘都披露出来。我将在两年之内公布这一解释,一同公布的还有但以理书中的某些经文;迄今为止,这些经文一直是个秘密,因为它们的灵义不为人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8

L8.如今许多人以为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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