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揭秘启示录 #743

743.启17:14

743.启17:14.“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或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尚未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或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主的圣言(269,291,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信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统治天堂与教会的一切良善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祂的国度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之上而被称为“万王之王”(664节)。
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确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我,就是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一切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等)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谁不知道,父神,也就是耶和华,在世披上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或神性?因而父神与祂原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由此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羔羊将凭圣言中的这些和许多其它话胜过他们。因此,他们既然已经停止敬拜教皇,那么让他们敬拜主,教皇声称他通过主拥有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教皇是个人,而主是神;唯独要靠近、祈求、崇敬,即敬拜神。独有主是当敬拜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父耶和华,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降下并披上人身呢?”不防让他们这样思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事情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的子。那是神性人身,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35;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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