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揭秘启示录 #740

740.启17:12

740.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圣言出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在那些居于法国,没有如此受教皇辖制的人当中;然而他们中间尚未形成一个完全脱离天主教的教会。这些话指着那些居于法国的人说的,这一点从灵义上的这一系列事明显可知;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在基督教界之人对圣言的接受;9-11节论述了天主教对圣言的接受和相应的教会状态;12-14节论述了那些仅外在依附天主教的人(他们主要居于法国)对圣言的接受和相应的教会状态。15节论述了剩下的人,就是的确信奉天主宗教,但在各种事上持异议的人;16和17节论述了新教或改革宗,他们公开退出天主教。
若不知道“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并且教会取决于对圣言的接受,就决无可能知道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事。“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参看723节);教会通过圣言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成为教会,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角”,就是此处这兽的角,表示圣言的能力;“十角”表示大有能力,在此表示神性能力,因为这是主通过圣言来的能力。“角”表示能力,“十角”表示大有能力(参看270,539和72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0,664,704节);“十”不是指十,而是指众多人或众多事物(101节)。“(王)国”表示出自圣言的教会,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他们中间尚未形成一个教会,因而脱离天主教。
由此可见,“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圣言出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在那些居于法国,以及其它一些地方的人当中,也在那些被称为詹森派”(又译冉森派)的人当中,他们没有如此受教皇辖制;然而他们中间尚未形成一个教会,因而完全脱离天主教。之所以说在法国的人当中的教会尚未脱离天主教,是因为这个教会只是外在依附于天主教,而内在并未如此依附。外在只是形式,而内在才是本质。他们仍依附于天主教,这是因为法国有众多修道院,并且教牧职份受制于教皇的权威;这些人在一切形式上接受教皇法令法规的管理,因而仍大量处于天主教的本质。因此,那里的教会尚未脱离天主教。这就是“他们(十王)还没有得国”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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