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451.“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关于唯信的幻想,好像它拥有能力,或是强大的。“头”表示他们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这些想象和幻想是此处论述的主题,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妄想。“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的推理,这些推理就是这样(AR 449节);“狮子”表示能力(AR 241节);但这是源于谬误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感官的,感官人基于谬误进行推理,他们用谬误来说服并迷惑人(AR 424节)。
凡稍微提升一下自己心智的人都能看出,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都是想象和幻想的。行为中的信和状态中的信,如他们所想象的,若不是幻想,又是什么吗?他们当中有谁知道行为中的信呢?当良善不从人那里进入行为中的信时,是什么构成状态中的信呢?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瞬间救赎,不就是想象思维的结果吗?这就是教会中“火焰的飞蛇”,对此,可参看《圣治》(340节)。由归算产生的豁免、功德、公义和成圣的骄傲自大或价值,不就是幻想吗?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
若没有人貌似凭自己在外在上的合作,在内在中的神性运作是什么呢?因为将内在与外在分离,以至于这两者不能有结合,纯粹是幻想(参看AR 606节)。这种幻想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作为中的仁是信的容器和根基,是信的土壤和大地,也是信的本质和生命;总之,源于仁的信就是这个人,或真实的人;而无仁之信就是一个幽灵,一个想象的生物,或一个理论推理的想象实体,就像漂浮在空中的水泡。或许有人会说,你若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看不到幻想的东西了;但要知道,人若能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可能会将上千个幻想强加到每一个宗教信条上,正如过去罗马天主教所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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