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222.“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正如主与父为一,就是天堂一般。主与父为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别处已经充分说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因为适合天使的任何事物,而是因为主的神性;因此,这些话,即“就如我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正如祂与父为一,就是天堂一般;“宝座”是指天堂(14, 221节)。“就如我得了胜”表通过被允许加在其人身上的试探,和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应验圣言的全部,主战胜了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人身与其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合一。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 12-14, 29-36节),以及前文(67节)。
主之所以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是因为主与父,就是其在自己里面的神性合一,是为了人能与主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人不能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只能通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属世的神性,间接结合。所以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与人结合,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属于主,因而就是主,绝不属于人,因而不是人。诚然,人感觉它是自己的,其实并不是他的,因为真理并非与他合一,而是附着于他。父的神性却不同,这神性不是附着于主的人身,而与主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人若能理解这些话,就能理解以下主的话:
凡在我里面的,我也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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