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表热爱主之事物的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主藉以受到敬拜的一切事物(81节);“连大带小”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着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样的敬畏,真爱就不会被赐给。所以,凡爱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悖逆主,与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背道而驰,而圣言出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它们(即邪恶)违背祂的神性本质,也就是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若人不照律法和诫命生活,祂就无法拯救人。而且,凡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就藏在一切邪恶的最深处,甚至在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世人里面。这一事实尚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敬畏神”表示热爱神的事物,是通过行出它们,不愿意做违背祂的事来热爱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你们要随从耶和华你们的神而行,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依附着祂。(申命记10:20; 6:2,13,14,24;8:6;17:19; 28:58; 31:12)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遵守我的诫命。(申命记5:29)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8:1;112:1;耶利米书44:10)
我若是父亲,我该受的尊敬在哪里呢?我若是主人,我应得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2:5;以赛亚书11:2,3)
我要赐给他们同一个心、同一条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40)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25:3;29:13;50:10;耶利米书33:9;诗篇22:23;33:8,18;34:7,9;55:19;115:11,13;147:11;启示录14:7;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并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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