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祂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因此,“云彩”表示在其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AR 24节)。“(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层在属世层之上,所以彩虹出现在头上。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但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其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彩虹”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人的样子;从祂的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宝座上的“人”是指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彩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祂的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
此处“彩虹(即弓)”只是指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当人重生时,他就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由于那时主与他有一个结合,所以经上说:“云中的弓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然,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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