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360.启7:8.“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在至高意义上,“约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繁殖和增多;但此处“约瑟”表示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的名排在西布伦支派之后、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中间;在一个系列或次序中,首先提及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及的支派则表示属于认知的某种智慧之物;最后提及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效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故被立为埃及的宰相(创世记41:38-44;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是因为他在此代替“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智识是出于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的全部。约瑟在此之所以代替以法莲,是因为约瑟的次子、表示教会意志的玛拿西在前面已被列入支派(355节)。教会的智识因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故在以下经文中,“约瑟”就表示这智识,因而表示这教义: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的枝子;他必凭他弓的力量而坐;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渊泉之福。(创世记49:22-26)
此处“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299节)。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所藏的渊泉;得日头出产的佳果,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愿这些都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 33:13-17)
“宝物”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教义由此而来。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败痛心。(阿摩司书6:6)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拯救约瑟家;以法莲人必如勇士,他们心中畅快如同喝酒。(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自良善的教义真理(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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