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L42.⑸主被称为“(君)王”和“受膏者”。这是因为祂是弥赛亚或基督;“弥赛亚”或“基督”表示(君)王和受膏者。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由“(君)王”,以及“大卫”来表示;大卫是统治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主被称为“(君)王”和“耶和华的受膏者”,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在祂衣服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由于主被称为“王”,所以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祂的降世被称为天国的福音。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可参看马太福音12:28; 16:28; 马可福音1:14, 15; 9:1; 15:43; 路加福音1:33; 4:43; 8:1, 10; 9:2, 11, 60; 10:11; 16:16; 19:11; 21:31; 22:18; 23:51)。但以理书:
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4)
又: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祂,使所有人民、民族、语言都敬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 1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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