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7

L37.在第一章,我

(八)主就是神自己,圣言来自并关乎

L37.在第一章,我们是通过证明整部圣经论述主,主就是圣言开始的。现在这一点将通过圣言中提到主被称“耶和华”,“以色列和雅各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主”,“神”,以及“王”,“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的经文得到进一步的论证。首先我不妨提一下,我曾被恩准通读所有先知书和大卫诗篇,逐节检查,以查看它论述的是什么;我发现,它们只论述主已经建立和将要建立的教会,祂的降临,祂的争战和荣耀,救赎和拯救,起源于祂的天堂,以及这些事的对立面。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作为,所以明显可知,整部圣经都关乎祂;因此,主就是圣言。

然而,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光照或启示,并且对圣言的灵义也有所了解的人才能看到这一点。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只以灵义来理解它。因为灵人和天使总是与人同在;他们因是属灵的,故在属灵层次上来理解世人在属世层次上所理解的东西。整部圣经论述主,这一点从第一章(1-6节)所引用的那些圣言经文,从接下来为说明祂如何常被称为主(也就是耶和华)和神所要引用的关于主的经文是可以看出来的,尽管只能隐约地、如同透过玻璃般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凡在众先知声称,“耶和华晓谕”,“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的地方,通过他们说话的,正是祂。

主在降世之前就已存在。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论到主说,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约翰福音1:27, 30)

启示录:

他们在主在上面的宝座前伏面说,今在、昔在、将要来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启示录11:16, 17)

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往古之日就有。(弥迦书5:2)

此外,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书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未有世界以先,祂与父同享荣耀。(约翰福音17:5)

又:

祂是从父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音1:1,2,14)

主被称为耶和华,以色列和雅各的神,以色列的圣者,神和主,王,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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