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圣爱与圣智 #171

171.创造通过上述

171.创造通过上述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不断朝这个最终目的发展,因为这三者同样存在于主造物主里面,如刚才所述;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朝最终目的发展的总体过程中,受造宇宙相对来说是中间目的。因为功用的形式不断被主造物主照它们的秩序从大地提升到人那里;就肉体而言,人也来自大地。然后,人通过从主接受爱与智慧而被提升。此外,为叫人能接受爱与智慧,所有方法都已被提供;人也如此被造以至于能接受它们,只要他愿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即便只是大体上),创造的目的在最表层的事物中取得形式;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回归造物主,并能有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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