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圣爱与圣智 #152

152.在第一部分,

152.在第一部分,尤其52至54节,我们已充分说明:宇宙万物由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创造;在此将说明,创造是通过灵界太阳成就的,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凡能从原因看见结果,然后通过原因看见在自己秩序和系列中的结果之人,都无法否认,太阳是创造的首工;事实上,存在于其行星系统中的一切事物都从太阳获得持续存在;由于它们从太阳获得持续存在,所以其存在起源于太阳。一个事实能指向并证明其它事实;一切事物都在太阳的视野之下,因为太阳决定了它们必是如此,将它们保持在它的视野之下就是不断稳固它们。这就是为何我们说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此外,任何事物若从经由大气而来的太阳流注中完全退出,就会立刻消散;事实上,越来越纯,并因这太阳而在运作中变得活跃的大气将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宇宙及其万物的持续存在是由于这太阳,故显而易见,这太阳是创造的首工,其它一切事物皆起源于它。我们说创造是由于这太阳,其实意思是由于藉着这太阳的主,因为这太阳也是主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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