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8

28.论到最后的审判

五、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所以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

28.论到最后的审判,人们普遍认为到那时,主会驾着天上的云,在荣耀中同众天使降临,并且那时祂会将所有自创世之初以来曾活过的人都从坟墓里复活,使他们的灵魂披上肉体,从而把他们召唤在一起进行审判:行善的得永生或天堂,作恶的得永死或地狱。

教会从圣言的字义获得这种信仰,并且只要人们不知道圣言中所提到的每个事物都有一个灵义,该信仰就无法被除去;这灵义才是真正的圣言本身,字义则充当它的基础或根基。没有这种字义,圣言不可能是神性,也不可能在天堂和世界为生活和信仰上的教义,以及结合而服务。因此,人若知道对应于圣言中的属世事物的属灵事物,就能知道“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不是指祂在云中出现,而是指祂在圣言中出现。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祂在其中要降临的“天上的云”是指圣言的字义,“荣耀”是指它的灵义;“天使”是指天堂,祂要从天堂显现,他们也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现在这些话的含义就显而易见了,即:当教会走到尽头时,主将打开圣言的灵义,由此揭示神性真理的本质;这是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的一个预兆。

至于圣言中所说的每个事物,甚至每个词都包含一个灵义,以及这灵义是什么样,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该书照灵义详细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中的一切事物。从中提取的关于圣言及其灵义的段落集合可参看《白马》这本小册子,其中论述了启示录中所提到的白马。

揭秘启示录 #758

758.启18:3.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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