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7

27.⑷由于今后所有

27.⑷由于今后所有将要出生的人也会进入灵界,所以显而易见,灵界规模庞大,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各个星球上的人所住的自然界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这一点从自创世之初以来已经进入并聚集在灵界的不计其数的人明显看出来,从未来加入他们的不断增长的人类也可以推断出来;并且这一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如前所示(6-13节),因为人类在地上的繁衍将永不止息。

当我的眼睛(译注:灵眼)被打开时,我有时会看到已经在那里的人数量何等庞大,多到几乎数不清,因为仅仅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区域就有千千万万的人。那么其它地方又必有多少人呢?那里的所有人都聚集成各个社群,这些社群为数众多,各在其位的每个社群形成三层天堂和它们之下的三层地狱。因此,有些人在高处,有些人在中间,有些人在他们下面;有些人在他们之下的最低区域或地狱。那些在上层的人就像世人住在城市那样毗邻而居,总计有数十万人。由此明显可知,从那里的人数来看,世人所住的自然界无法与灵界相比。所以当一个人从自然界跨入灵界时,就好像从一个小村子来到一座大城市。

就质量而言,自然界也无法与灵界相比,这一点从以下证据明显看出来,即: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除此之外,灵界还有无数这个世界上从未看见,或不能看见的事物,因为灵界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按自己的独特方式以一种看似属世事物的形式来体现,并且各都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属灵事物在质量上远远超越属世事物,以至于能被属世感官所感知的事物很少;对于从属灵心智所接受的东西,属世感官从中连千分之一都接受不到。属灵心智的一切活动,都以那里的人看得见的形式来呈现。这就是灵界的宏伟壮观景象无法描述的原因。而且这些会随着在天堂的人类数目增多而增长,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以对应于各人在爱与信,因而在聪明与智慧上的状态的形式来显现。因此,随着人数的增长,它们的多样性也不断增长。这就是为何那些被提入天堂的人都说,他们在那里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都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

这些证据足以证实,灵界具有这种性质:自然界无法与之相比。至于它是什么样,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两个国度(20-28节);天堂社群(41-50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170-176节);天堂天使的智慧(265-275节)。然而,那里所描述的事物还是极少数的。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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