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4

24.⑴自创世之初以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揭秘启示录 #535

535.启12:2.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即将诞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她腹中所怀的孩子(这孩子的出生将在第五节予以论述)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会看到,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除了表示孕育和产生那些具有属灵生命的事物外,并非表示别的。“她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示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以赛亚书54:1)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纯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有丈夫的”和“多有儿女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
生产七次的妇人衰萎而气绝。(耶利米书15:9)
这同样论及犹太人。
我们也曾怀孕疼痛,所产的竟像风一样,我们在地上未曾行什么拯救的事。(以赛亚书26:18)
锡安未曾劬劳就生产,未觉疼痛就生出男孩;大地岂能一日而生,一个民族岂能一时而产?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产难。(诗篇114:7)
唉,今日,婴孩临到生产的关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训必大大痛苦(travail,分娩的阵痛),挪必被攻破。(以西结书30:15,16)
我听见产妇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疼痛的声音,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喘着气,但开双手,说,我有祸了,我的灵魂由于杀人者发昏。(耶利米书4:31)
剧疼和痛苦必将他们抓住,他们疼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胎儿的产期不当迟延。(何西阿书13:12,13)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耶和华啊,你要使他们胎坠乳干;即或生产,我必杀他们所生的爱子。(何西阿书9:11,12,14,16)
在这些经文中,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也是以涉及产痛的许多事来描述的,在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此外,耶和华,就是主,被称为“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以赛亚书44:2,24; 49:1,5);“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表示改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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