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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