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4

24.⑴自创世之初以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揭秘启示录 #426

426.启9:4.“

426.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主的圣治,即: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由此没有处于信的人外,他们不能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和感知。“有话对它们说”表示主的圣治,因为这话是从天上说的;“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能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草”表示信之真理,信之真理是首先在人里面涌现出来的东西(AR 401节);“青物”表示信的生命原则或生命力,它源于良善(AR 401节);“不可伤害任何树木”表示不能夺走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和感知;因为“树”表示在这些方面的人(AR 400节);“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仁,因而没有处于信的人;因为“额”表示爱和仁(AR 347节);“有印记”表示知道他们,并将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来(AR 345节)。

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外,那些确认唯信,直到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真正奥秘的人之所以不能从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情感和感知,是因为除了教导和传讲它们的主教外,几乎没有人理解它们。平信徒虽然听到它们,但它们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讲这些奥秘的教导奥秘的牧师本人可从以下事实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即:他自己年轻时将他的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获得它们的知识上,后来在接下来的岁月中,又把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保持它们上,并且他因它们而自视为具有非凡学问的人。那么,对简单地出于仁想到信的平信徒来说,当他听到这些奥秘时,情况必是什么样呢?由此可见,唯信称义是神职人员的信,不是平信徒的信,除了那些生活漫不经心的人外。后者从神职人员的奥秘中只获知:唯信得救;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也不能成全律法,基督为他们受难;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具有类似性质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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