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2

22.我在《天堂与地

22.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已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

在天堂里的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318-328节);

天堂里的孩子(329-345节);

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344-356节);

天堂里的富人和穷人(357-365节);

每个人就自己的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432-444节);

人死后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453-460节);

人死后拥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各种感觉,记忆,思维和情感,除了肉体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461-469节);

人死后的第一个状态(491-498节);

人死后的第二个状态(499-511节);

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512-517节);

关于地狱(536-588节)。

从这些章节可以看出,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的什么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由一个魔鬼及其同伙组成;相反,两者都唯独由生而为人者组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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