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此外,人若接受关于神性秩序的教导,就能明白,人被造是为了成为一位天使,因为神性秩序的最后一步在他里面(参看9节)。凡属于天上天使智慧的东西都能在他里面成形,更新,变得完整并增多。神性秩序从不停在半路,在那里形成没有最终阶段的任何东西;因为它若不行进到终点或最外层,就不在自己的完全和完美之中。但当在终点或最外层时,它就会成形,还利用那里聚集的物质来使自己变得完整并多产,这一切通过各种形式的繁殖来实现。这就是为何天堂的苗床在终点或最外层。这也是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人类及其创造的那些话的意思: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祂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造他;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神对他们说,要繁殖增多。(创世记1:26-28)
“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神的样式”是指将神性秩序的一切,从初至末,都赐予人,从而使他在其心智内层上成为一位天使。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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