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13

13.⑹一切神性工作

13.⑹一切神性工作都关注无限和永恒。在天上和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证据。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也不会有;同样,永远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心智。因此,有多少人,多少天使,就有多少面孔,多少心智。任何人,虽然都包含构成其身体的无数部分和构成其心智的无数情感,但他里面永远不会有一样东西与别人里面的完全相似或相同。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个细节里面。这种无限多样性就在细节中,因为它们都来源于无限的神性。因此,一个无限的形像无处不在,好叫神性可以视一切事物为祂自己的工作,同时一切事物作为祂的工作可以关注神性。

为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如何关注无限和永恒,我们举一个很平凡普通的例子。任何种子,无论是树种,谷种还是花种,都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它能无限繁殖,并且持续到永远。一粒种子会产出许多粒,或五粒,或十粒,或二十粒、一百粒,其中每粒种子又产出更多种子。一粒种子如此结实,只需一个世纪,就会覆盖地球的整个地表,甚至覆盖数以万计的星球地表;这些种子被如此创造,以致它们能持续到永远。由此明显可知,它们是如何包含无限和永恒的形像,或说无限和永恒的概念是如何在它们里面的;其它所有例子也一样。天使天堂是宇宙万物为之创造的目的,因为人类正是由于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人类是创造可见的天和它所包括的星球过程中所关注的目的。因此,这神性工作,即天使天堂,主要关注无限和永恒,因而关注它永无止境的繁衍,因为神性本身就住在其中。由此清楚可知,人类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人类若真的停止,神性工作就会局限于一定数量,从而不再关注无限。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祂结合的人。“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是一个“见证”,因此,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它的人是“见证人”,这一点可参看相关章节(AR 6, 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启示录: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又: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所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出于祂的圣言,因而出于祂自己见证它;祂因此被称为“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启示录1:5; 3:14)。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见证人”也是指那些像约翰一样出于主作出同样见证的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 34)

又: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14, 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结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十诫被称为“见证”,如在以下经文中: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见证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见证前。(民数记17: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诗篇78:5; 132:12)。

此处要说一说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主的结合。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是给主的,一块是给人类的。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神;第二块石版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人不作恶时,结合就发生了;因为人停止作恶,也就是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神接受,并出于神行善。但谁是这一位神呢?当三一和三位一体在三个位格中时,这三一或三位一体神不是一位神;而其中三一或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中的那一位,是一位神,这位神就是主。无论你如何编织或纠缠你的观念,你永远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的观念,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或说在位格上是一。整本圣言,无论旧约先知书,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都教导,情况就是这样,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清楚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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