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⑹一切神性工作都关注无限和永恒。在天上和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证据。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也不会有;同样,永远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心智。因此,有多少人,多少天使,就有多少面孔,多少心智。任何人,虽然都包含构成其身体的无数部分和构成其心智的无数情感,但他里面永远不会有一样东西与别人里面的完全相似或相同。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个细节里面。这种无限多样性就在细节中,因为它们都来源于无限的神性。因此,一个无限的形像无处不在,好叫神性可以视一切事物为祂自己的工作,同时一切事物作为祂的工作可以关注神性。
为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如何关注无限和永恒,我们举一个很平凡普通的例子。任何种子,无论是树种,谷种还是花种,都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它能无限繁殖,并且持续到永远。一粒种子会产出许多粒,或五粒,或十粒,或二十粒、一百粒,其中每粒种子又产出更多种子。一粒种子如此结实,只需一个世纪,就会覆盖地球的整个地表,甚至覆盖数以万计的星球地表;这些种子被如此创造,以致它们能持续到永远。由此明显可知,它们是如何包含无限和永恒的形像,或说无限和永恒的概念是如何在它们里面的;其它所有例子也一样。天使天堂是宇宙万物为之创造的目的,因为人类正是由于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人类是创造可见的天和它所包括的星球过程中所关注的目的。因此,这神性工作,即天使天堂,主要关注无限和永恒,因而关注它永无止境的繁衍,因为神性本身就住在其中。由此清楚可知,人类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人类若真的停止,神性工作就会局限于一定数量,从而不再关注无限。
(五)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
L18.在教会,人们以为,主被父差来是为人类赎罪的,并且这一切通过祂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而实现;祂以这种方式除去诅咒,作出补偿。此外,没有这种赎罪、补偿与和解,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这是由于公义,有些人称这种公义为报复的公义。的确,没有主的降临,世人都必灭亡。但至于当如何理解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祂又为何遭受十字架的苦难,这可从前面2和3章看出来,那里说明,这不是由于任何报复的公义,因为这不是一个神性的属性。神性的属性是公义,爱,怜悯和良善;神是公义本身,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在哪里,哪里就没有任何报复,因而没有报复的公义。
由于迄今为止,许多人将律法的成全和十字架受难理解为:主通过这两件事为人类做出补偿,并从人那里除去所预见或所定的诅咒。从这两件事的联系,同时从人唯独凭对事实就是如此的信仰而得救这一原则,就推出了这样的教义:主的功德通过我们接受这两件事而归算,这两件事属于作为一种补偿的主的功德。然而,前面关于主成全律法,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的内容则驳斥这个教义。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功德的归算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短语,除非把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罪得赦免。因为主的东西不可能归给人;不过,人在进行悔改,也就是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这些罪之后,主会将救赎赏赐给他;这救赎来自主。救赎是这样被赏赐给他的:人得救不是凭自己的功德或公义,而是靠着主;主独自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还有,主独自为人争战,并为他征服地狱。
这些事就是主的功德和公义,它们决不能归算给人;因为如果它们真的被归算了,那么主的功德和公义就会被归算给人,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这种事永远不会做出来,也不可能做出来。如果归算是可能的,那么一个不悔改的恶人就能将主的功德归算给自己,从而认为自己称义了。然而,这将是以亵渎来玷污圣物,从而亵渎主的名;因为这会使得他的思维在主里面,而他的意愿却在地狱之中;然而,意愿才是整个人,或人的全部。既有对神的信,也有对人的信;那些悔改的人拥有对神的信;而那些不悔改,却思想归算的人拥有对人的信;对神的信是一种活的信,对人的信是一种死的信。
主自己和祂的门徒传讲的是悔改和罪得赦免,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就开始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4:17)
路加福音:
约翰说,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吧!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 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 5)
马可福音:
耶稣来宣讲神国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 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派门徒出去,他们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路加福音:
耶稣对使徒说,他们要从耶路撒冷开始,在所有民族当中奉祂的名传悔改和赦罪。(路加福音24:47)
同一福音书:
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路加福音3:3; 马可福音1:4)
“洗礼”表示属灵的洗涤,属灵的洗涤是指从罪中洗涤,被称为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如此描述悔改和罪得赦免: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祂自己的人”表示当时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神的儿子”和“信祂名的人”表示那些信主并信圣言的人;“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通过圣言对虚假的证实;“肉欲”是指属于意愿的人之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人之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虚假;“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重生的人。由此明显可知,得救的,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而不是那些处于自己的自我之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