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12

12.⑸天堂的完美随

12.⑸天堂的完美随着它的居民数量增加而增加。这一点从它的形式明显看出来,该形式决定了人们交往的模式和交流的方式。天堂的形式是最完美的形式;就最完美的形式而言,那里的人越多,他们之间就越有朝向一体的同意,他们的结合就越紧密,他们的一致性就越大。同意和由此而来的结合随着人数增长而增长,因为那里的每个个体元素都作为一个媒介被安插在两个或更多元素之间;被如此安插的东西会巩固这种结合。

天堂的形式就像人类心智的形式,其完美随着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增长而增长。拥有天上智慧和聪明的人类心智的形式之所以类似天堂的形式,是因为心智是该形式的最小形像。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和天使对良善和真理的思维和情感在各个方面与他们周围的天堂社群共享。它们随着智慧的增长,也就是说,随着更多真理被理解并植入理解力,更多对良善的情感被植入意愿而延伸得越来越远。换句话说,这取决于植根于他们心智的东西,因为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

人类和天使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被丰富到永远,这种丰富会增加它的完美。当一个人被主引领时,这种情形尤其会发生,因为那时,他被引入植入其理解力的纯正真理和植入其意愿的纯正良善。此时主安排这种心智的整个结构,使之类似天堂的形式,直到它成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从这种对照明显可知,天使数量的增加会使天堂变得更完美,因为这两种情况是相似的。

每个形式都由各个部分组成。一个形式若不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就不是一个形式,因为它没有任何品质和状态的变化。每个形式的品质都取决于它里面各个元素的排列,它们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同意成为一体的方式;这些因素决定了每个形式被视为一体的程度。一个形式的性质是这样:它里面被排列的元素越多,它就越完美,因为如刚才所述,其中每个元素都巩固、强化、联结,从而完善它。

这些事实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尤其论述以下事实的地方看得更清楚: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51-58节);还有论述天堂形式的地方,该形式决定了人们在那里如何联系和交流(200-212节);以及论述天堂天使智慧的地方(265-275节)。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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