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
1.那些不了解圣言灵义的人,只以为到最后审判之日,世界上的一切可见之物都要毁灭。因为经上说,那时,天地都要废去,神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为强化这种信念,他们还指出,因为经上说,那时,所有人都从坟墓中起来,善人与恶人分开,等等。然而,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处于神性秩序的最低层,其中一切细节都包含灵义。因此,人若仅照字义理解圣言,可能会被驱使接受各种观点,如基督教界所发生的情形;这就是为何有这么多的异端邪说,每一种都以圣言为证。
然而,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灵义,甚至不知道有灵义这回事,所以那些对最后审判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值得原谅的。但现在他们可以知道,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都不会毁灭,相反,两者都将永存;“新天和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包括天上的和地上的。之所以说天上的一个新教会,是因为天上也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也有圣言、讲道、神性敬拜,和地上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一切都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在那里,他们不是在自然界,而是在灵界;因此,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人,不像在世上那样是属世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特别是该书对天堂如何通过圣言与人结合(303—310节),以及天上神性敬拜(221-227节)的描述。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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