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
1.那些不了解圣言灵义的人,只以为到最后审判之日,世界上的一切可见之物都要毁灭。因为经上说,那时,天地都要废去,神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为强化这种信念,他们还指出,因为经上说,那时,所有人都从坟墓中起来,善人与恶人分开,等等。然而,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处于神性秩序的最低层,其中一切细节都包含灵义。因此,人若仅照字义理解圣言,可能会被驱使接受各种观点,如基督教界所发生的情形;这就是为何有这么多的异端邪说,每一种都以圣言为证。
然而,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灵义,甚至不知道有灵义这回事,所以那些对最后审判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值得原谅的。但现在他们可以知道,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都不会毁灭,相反,两者都将永存;“新天和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包括天上的和地上的。之所以说天上的一个新教会,是因为天上也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也有圣言、讲道、神性敬拜,和地上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一切都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在那里,他们不是在自然界,而是在灵界;因此,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人,不像在世上那样是属世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特别是该书对天堂如何通过圣言与人结合(303—310节),以及天上神性敬拜(221-227节)的描述。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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