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36.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神是一位人,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都因神而为一个人,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有部分说明,在《天使的智慧》(即《圣爱与圣智》)中将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然而,神起初是在首先事物,而不是在末后事物中的一位人;但祂在世上取得人身后,在末后事物中也变成了一位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证实的内容可推知,即:主将祂的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如启示录: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8;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者、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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