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25.⑵当论述审判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把绵羊安置在右手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3)
同一福音书: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配得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刻,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路加福音12:40)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当论述审判时,主之所以自称“人子”,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照着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来执行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这真理审判每个人:若有人听见我的话却不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我所讲的圣言,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另一处:
人子来不是审判世界,乃是叫世界藉着祂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主不审判任何人下地狱,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将自己扔了进去,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45-550, 574节)。耶和华,主,神儿子的“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圣言来自祂,关乎祂,因而是祂自己。
5.4关于意愿和理解力,或爱和智慧,因而关于人类灵魂所能知道的一切事,都可从心与意愿并理解力与肺的对应关系中得知
394.在学术界,许多人都在努力探索灵魂。但他们因对灵界和人死后的状态一无所知,所以只能构建假说,这些假说并未涉及灵魂的性质,只涉及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对于灵魂的性质,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以太中最纯粹的某种实体;对于包含它的形式,他们也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以太。然而,他们不敢过多地公开谈论这个问题,害怕将某种属世特征归给灵魂,因为他们知道灵魂是属灵的。
由于对灵魂持有这种观念,然而又知道灵魂在身体里面运作,并产生其中与感觉和活动有关的一切效果,所以如前所述,他们就努力研究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有人认为这种运作是通过流注实现的,有人认为是通过这两者的和谐实现的。但由于这种努力调查并未发现任何能使得渴望看见真相的心智安息的东西,所以我蒙恩得以与天使交谈,在这个问题上被他们的智慧光照。我从他们的智慧中获得以下成果:死后活着的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这灵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该形式的灵魂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而意愿和理解力的灵魂则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两者构成人的生命,这生命唯独来自主;为了人能接受衪,主使生命看似属于人;但为免人将生命归给自己,当成自己的,因而远离对主的这种接受,主也教导,被称为良善的爱的一切和被称为真理的智慧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并且由于这两者就是生命,所以系生命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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