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8

L18.在教会,人们

(五)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

L18.在教会,人们以为,主被父差来是为人类赎罪的,并且这一切通过祂成全律法和十字架受难而实现;祂以这种方式除去诅咒,作出补偿。此外,没有这种赎罪、补偿与和解,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这是由于公义,有些人称这种公义为报复的公义。的确,没有主的降临,世人都必灭亡。但至于当如何理解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祂又为何遭受十字架的苦难,这可从前面2和3章看出来,那里说明,这不是由于任何报复的公义,因为这不是一个神性的属性。神性的属性是公义,爱,怜悯和良善;神是公义本身,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在哪里,哪里就没有任何报复,因而没有报复的公义。

由于迄今为止,许多人将律法的成全和十字架受难理解为:主通过这两件事为人类做出补偿,并从人那里除去所预见或所定的诅咒。从这两件事的联系,同时从人唯独凭对事实就是如此的信仰而得救这一原则,就推出了这样的教义:主的功德通过我们接受这两件事而归算,这两件事属于作为一种补偿的主的功德。然而,前面关于主成全律法,以及祂的十字架受难的内容则驳斥这个教义。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功德的归算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短语,除非把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罪得赦免。因为主的东西不可能归给人;不过,人在进行悔改,也就是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这些罪之后,主会将救赎赏赐给他;这救赎来自主。救赎是这样被赏赐给他的:人得救不是凭自己的功德或公义,而是靠着主;主独自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还有,主独自为人争战,并为他征服地狱。

这些事就是主的功德和公义,它们决不能归算给人;因为如果它们真的被归算了,那么主的功德和公义就会被归算给人,仿佛它们是人自己的;这种事永远不会做出来,也不可能做出来。如果归算是可能的,那么一个不悔改的恶人就能将主的功德归算给自己,从而认为自己称义了。然而,这将是以亵渎来玷污圣物,从而亵渎主的名;因为这会使得他的思维在主里面,而他的意愿却在地狱之中;然而,意愿才是整个人,或人的全部。既有对神的信,也有对人的信;那些悔改的人拥有对神的信;而那些不悔改,却思想归算的人拥有对人的信;对神的信是一种活的信,对人的信是一种死的信。

主自己和祂的门徒传讲的是悔改和罪得赦免,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就开始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4:17)

路加福音:

约翰说,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吧!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 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 5)

马可福音:

耶稣来宣讲神国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 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派门徒出去,他们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路加福音:

耶稣对使徒说,他们要从耶路撒冷开始,在所有民族当中奉祂的名传悔改和赦罪。(路加福音24:47)

同一福音书:

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路加福音3:3; 马可福音1:4)

“洗礼”表示属灵的洗涤,属灵的洗涤是指从罪中洗涤,被称为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如此描述悔改和罪得赦免: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祂自己的人”表示当时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神的儿子”和“信祂名的人”表示那些信主并信圣言的人;“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通过圣言对虚假的证实;“肉欲”是指属于意愿的人之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人之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虚假;“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重生的人。由此明显可知,得救的,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而不是那些处于自己的自我之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5

SS35.在《新耶路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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