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17.现在要说一说除去罪是什么意思。除去罪与赎回并拯救人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主降世是为了使人可以得救。没有祂的降临,没有一个凡人能被改造并重生,从而得救。但主夺去魔鬼,也就是地狱的一切能力,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与祂父的神性合一后,这一切就成为可能。如果这些事没有完成,没有人能接受将与他同在的任何神性真理,更不能接受任何神性良善;因为在此之前,能力强大的魔鬼会把它们从他心里拔出来。
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主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但对那些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信祂的人来说,祂赶走了它们,也就是移走它们。主也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7, 19)
如果处于某种光照或启示,单凭理性,谁看不出若不通过实际的悔改,罪不可能从一个人那里被除去?而实际的悔改在于看到自己的罪,祈求主的帮助,停止这些罪。看见、相信并教导别的,不是来自主,也不是来自正常的理性,而是来自构成人之自我的欲望和堕落的意愿,他的聪明由此被贬低。
221.凭借前面所说的,我们可在此揭示两个进入理解范畴的奥秘。第一个奥秘是,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字义中。因为圣言照着三个层级含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由于这三层意义照三个高度层级存在于圣言中,并且它们的结合通过对应实现,所以最表层的意义,就是被称为字义的属世意义,不仅是相对应的内在意义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而且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最表层的意义中。《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69节)详细说明并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个奥秘是,主降世并取得人身,是为了给自己披上征服地狱,并将一切事务,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都纳入秩序的能力。祂所披的这个人身胜过祂先前的人身。祂在世所披的人身就像世人的人身。然而,这两种人身(先前的人身和在世所披的人身)都是神性,因而无限超越天使和世人的有限人身。此外,祂因完全荣耀了祂的属世人身,直至它的最表层,故与整个身体一同复活,这一点不同于其他任何人。主通过获得这个人身而披上神性全能,不仅是为了征服地狱,使众天堂井然有序,还为了使地狱保持顺服,直到永远,并拯救人类。“祂坐在那权能者和神大能的右边”就表示这种能力。
主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而使自己成为最表层的神性真理,故被称为“道(即圣言)”,并且经上说“道成肉身”。 此外,最表层的神性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主通过应验摩西五经和先知书,即旧约中关于祂自己的圣言的一切预言而使自己成为这神性真理。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为人唯独在此。然而,对主来说,祂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既在初也在末中成为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或也可说,成为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主在天使天堂所显的那轮太阳自主降世后比祂降世前,光芒更加强烈,也更加辉煌。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有通过层级的教义才能进入理解范畴。我们将在下文说一说主降世前的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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