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0

L10.从最广泛的意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最后的审判(续) #47

47.我与梅兰西顿(

47.我与梅兰西顿(或译墨兰顿)交谈,并询问他的现状;但他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于是,我通过其他人得知了他的命运:他有时在一个拱形石屋里,有时在地狱中。在石屋里,只见他由于寒冷而身穿熊皮;当刚从世界来的人因他的名声而想要拜访他时,因墓室肮脏,他不让他们进来。他仍旧谈论唯信,就是他在世时比其他人更确定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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