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67.我们也会简要描述一下人如何从最低层上升,也就是被提升至最高层。人出生在自然界的最低层,然后通过知识被提升至第二层;随着他通过知识完善自己的理解力,又被提升至第三层,之后变得理性。灵界的三个上升层级在人里面高于三个属世层级,并且直到人脱去肉体后才显现。当他脱去这肉体时,属灵层级的第一层会向他打开,然后是第二层,最后是第三层;不过,这第三层只在那些成为第三层天堂天使的人当中被打开;他们就是那些看见神的人。能打开第二层的人成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能打开第一层的人成为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人里面的各属灵层皆照他对来自主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而被打开。对这些有某种程度的接受之人进入第一或最低的属灵层;接受较多的人进入第二或中间的属灵层;大量接受的人则进入第三或最高层。但对其毫无接受的人仍留在属世层,虽然也从属灵层接受思考并由此说话,意愿并由此行动的能力,不过没有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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