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388.从现在所说的也可以看出,人的心智就是这个人自己。人类形式的原生结构,或人类形式本身,以及它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来自从脑经由神经延伸下来的最初成分,正如前面所说明的。这就是人死后所进入的形式,死后他被称为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人,不过是一个属灵人。在世上所补充并添加的物质形式不是凭自己,而是仅凭这种属灵形式而成为一个人的形式。它被补充并添加到属灵形式上,是为了使人能在自然界发挥功用,还能从世界上更纯粹的物质中给自己提取出某种固定容器,以盛纳属灵事物,从而使他的生命得以延续和持久。我从天使智慧中得知,人的心智,不仅在总体上,而且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拥有一种不断朝向人类形式的努力,因为神就是一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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